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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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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财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三)抵押人依法宣布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财产实际上是与别人共有的话,他是没有权利处分别人的财产的,无论是授权第三人还是本人亲自处理。故你所描述的事实,如果授权书只有签名,没有内容的话,属于授权不明,受托人的处分权是有问题。再者,如果此房还涉及她人财产权利的话。那就更有问题了。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只能笼统做答,如有需要可详细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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