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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告性辞退指的是当劳动者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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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告性辞退指的是当劳动者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预告性辞退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预告片是用人单位的程序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2)预告片解雇适用于工人无过错的情况,即其许可条件不包括工人有过错的情况。(3)雇主应支付经济补偿。(4)预告片解雇不适用于兼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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