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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前空地使用权大多为全体业主共有,尤其是商铺门前在小区内的情况下,一般不归业主个人所有,个人只具有管理权。若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
商铺前空地使用权大多为全体业主共有,尤其是商铺门前在小区内的情况下,一般不归业主个人所有,个人只具有管理权。若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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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一般不属于业主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一般不属于业主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第八条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第九条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主要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进行出让时,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转给受让方一段时间,而受让方需要缴纳出让金。一般都有土地规划,不能私自进行出让,而且程序一定要合法,规定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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