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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天没休的年假应该按300%的工资给你。 2、原则上在原部门调整岗位或培训;调到别的岗位也是充许的。这关键还得看劳动合同是如约定的。 3...
1、如果公司还未给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建议你书面回复公司,告知现自己仍休产假,不同意解除,要求将劳动合同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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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的,单位应当将带薪年休假按照日工资的3倍折算成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比如一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单位都不让劳动者休,那么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相当于15天的工资。日工资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除以21.75来计算。比如正常月工资2000元,那么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折算的工资就是1379元。请病假是要扣部分工资的。病假不是全薪假。一般病假工资是正常日工资的60%以上。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单位拒绝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的规定,是对劳动者休假权的侵犯。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如因工作需要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另外,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职工探亲路程假。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较短,可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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