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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
房子有贷款,离婚了贷款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进行偿还。在离婚时,按揭房的贷款不应当与夫妻债务一样,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是由取得产权的一方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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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如果婚前买的就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供的和增值的部分另一方可要求平均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一人一半,双方协商谁要房子然后补钱给另一方,都不要就卖了还了贷款平均分。抚养费肯定要给的,他工资高可要求高一点的抚养费。一个小孩的话最高不得高于他工资的30%,2个小孩不能超过50%,也要看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尽快起诉吧,如果他离开韶关你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离婚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价后去掉应偿还贷款部分,剩余部分应共同分割,因为你们是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你所投入到房子的钱也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孩子的抚养费每月按照你工资的20%-30%支付,大约是半年一支付。他在外面借款或者故意说外债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因为他提出外债应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花销,如果证明不了,就不能认定是共同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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