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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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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购人须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二)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私营企业员工和城市无业人员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初审并加盖公章。(三)申购人将初审通过的《申购表》、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经济适用房办公室(若申购人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原件;若申购人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无婚姻证明原件)。(四)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负责检查申购人提供的申购表填写是否正确,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将经最终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在报纸上和石河子市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购房人必须出示经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核准的《石河子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后,方可进行。
出售房子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交房。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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