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是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种住房也被称为经济适用房,因为它降低了项目建设的部分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年收入小于或等于6万的家庭才能购买当地户口。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口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审核。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委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三)公示。经调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申请人工作单位、家庭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所在地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再次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限为15日。经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由受理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四)批准。经两次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以下简称《准购通知书》)。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数核准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并在《准购通知书》中注明。(五)排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已取得《准购通知书》的申请人的购房需求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在监察、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电脑随机定号排序,根据房源情况发放《选房通知书》。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对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危房户等住房困难家庭应优先安排。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