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下列情形应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5、分割共有房地产; 6、人民法院判决。强制转移裁定;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90日内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一)买卖;(二)继承;(三)赠与;(四)交换;(五)以房地产抵债房地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地产合资合作,作价入股,企业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利随之转移的;(七)因司法机关判决、裁定、调解使房地产权利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