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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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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二)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三)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2、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3、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对单位: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对劳动者: 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维权时会存在难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09年8月26日,董某某应聘于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工作,约定月工资1200元。尽管董某某多次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始终未予回应,也未给董某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虽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董某某都按月领取工资。但在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及2013年10月,共计3个月零20天的工资,共计4400元,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给董某某。2013年11月5日,董某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2013年11月29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某某拖欠工资款人民币4400元,被告为原告补缴2009年8月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具体数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数额为准,原告董某某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被告给付原告双倍工资差额13200元,被告给付原告董某某经济补偿金3600元。 【审判结果】 虽然董某某多次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始终未予回应,也未给董某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尽管如此,董某某自2009年8月26日在被告单位工作,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自2009年9月26日起,原、被告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自2009年8月26日原、被告形成劳动关系,被告应为原告补缴2009年8月至劳动关系终止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而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13200元(1200元月×11个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同时,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工资,原告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对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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