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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的房地产效益。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所有土地的权利,...
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 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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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子不需要缴纳占地税,政策上没有这种说法。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在我国城镇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或个人只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土地使用权也不是城镇土地使用权缩写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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