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会对该房产的使用权进行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还没有取得全部所有权的房产,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决定房屋的使用权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
离婚时,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情况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情况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但是,对于所有权权属关系明确清晰的,法院也是可以对所有权进行判决的。所有权权属关系明确清晰,指的是已经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并不存在权属争议、办理障碍等,只是迟延办理了而已,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是可以直接对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另外,离婚时未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行提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的,在诉讼费收取标准上将按照一般财产案件收取,这就要比离婚时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诉讼费高出不少,因此,对是否一并提起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定。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离婚时,房屋产权由双方协商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投标的,应当允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出售房屋,分割所得价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1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