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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专门的招收童工的专项规定,对童工有那些处罚

2021-10-16
使用者使用童工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的有毒物品使用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时,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重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相关法规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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