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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职工作是企业转岗的常见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
工伤原岗位胜任存在困难,是可以向单位申请换岗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以下《工伤保险条例》请作参考: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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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企业在调整岗位及工资时除能充分证明劳动者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是不得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的。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时,亦可以要求解除,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具体维权事项。
不称职的员工可以转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因工伤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1、不合法。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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