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裁员不可以裁掉孕妇,如果单位将孕妇辞退了,那么其行为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向其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上述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性裁员是可以的,但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即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讨论通过。并且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其补偿情况是:每干满一年有一个有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这种情况看是二00七年什么时候签订的合同,如果是2007年年初签订的合同你有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只要超过一年不满一年半的就是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孕妇裁员补偿的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有如下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7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