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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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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可以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5、因他们不支付我三个月的工资,我在2004年11月12日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他们却一直拖延不给我办理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这件事情一直拖到2005年1月18日才办理完毕,请问因为他们不按时支付我三个月的工资,由我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主张工作4年应得的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50%的补偿金? 在3月18日前可申请仲裁. 6、该局从2001年3月24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一直未给我办理社会保险,我现在能不能要求他们为我补缴这个期间的社会保险? 可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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