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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规,全体业主均享有审查物业费用收支明细权。然而在实践中,物业收费模式主要分为包干制与酬金制两种形式。若所在小区采用包干制,那么,业...
业主有权利看物业合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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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需要公布收支明细。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所有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做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各项支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物业不提供收支明细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2、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物业收费方式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如果小区采取包干制,那么业主无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进行审计;如果小区采取酬金制,业主虽然无权审计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但是业委会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资质,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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