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期满,完全丧失劳动力,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企业很常见,有些员工就是故意不签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其实企业就没有办法按照《劳动法》的第四十条那样提前一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或者双方协商约定时间结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时,劳动者应当先收集证据,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依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不需要劳动者进行签字确认。另外,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