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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的方式都是一样的。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北京市加班工资基数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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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定执行;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北京就有特殊规定。具体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四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是按照以下原则:a、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b、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c、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根据我国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有三种标准,即平时加班费,周末的加班费和节假日的加班费。其计算的标准分别是平时工资的 1.5倍,2倍,3倍。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加班,但是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其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的计算标准。 但是合同中或者工会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另有约定,且其约定的计算标准高于国家的法定标准的,应当予以认可和执行。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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