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而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但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公司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1、《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应依照该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你们赔偿金,标准是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其无帮拖欠工资的行为亦违反了国务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同样应当赔偿你们赔偿金,标准为所拖欠工资的两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