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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顺延。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擅自顺延劳动合同到期日。 2、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
不需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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