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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安置的房屋是经验收合格的,并且符合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时,被拆迁人是不能拒绝接收房屋的,如果是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收。被征收人选...
拆迁设置的房屋经验合格,符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拆迁人不能拒绝接受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绝。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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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
拆迁安置房有问题的,拆迁户可以拒绝收房安置的房屋未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需满足法定的撤销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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