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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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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众所周知,有些员工可能有疾病等因素。如果这个时候因为工作原则导致旧伤复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在实践中,我们还应该看看旧伤是否是由工伤引起的。如果是以前的工伤,治疗后复发,可以按工伤处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视为工伤。我国工伤与否的判断基本贯穿于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的条件被视为因果关系,体现了工伤保险尽可能保护员工职业风险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治疗后受伤复发,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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