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伤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
首先,您收到工伤伤害的,可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可以根据鉴定等级要求赔偿,如果之后因为该事故再次遭受损害的,您仍可以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的费用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众所周知,有些员工可能有疾病等因素。如果这个时候因为工作原则导致旧伤复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在实践中,我们还应该看看旧伤是否是由工伤引起的。如果是以前的工伤,治疗后复发,可以按工伤处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视为工伤。我国工伤与否的判断基本贯穿于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的条件被视为因果关系,体现了工伤保险尽可能保护员工职业风险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治疗后受伤复发,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