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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土地征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允许的法律途径,建议你联系...
请参照征地补偿方案上面的具体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征地批文及征地补偿标准都应当进行公告,对补偿不满意可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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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直到补偿达成合意后签订征地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土地补偿标准有国家规定的具体补偿内容,对该内容不满意的有权就受到的补偿方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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