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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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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您直接就可以卖出此房。房屋出售办理过户手续,您只需要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本人到场就可以了。发票的遗失,不影响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然如果对方谨慎,担心房产证及身份证真假,要查您票据,而您提供不了,可能信任度上会有所降低。您可以带房产证、身份证与买家到房管局查档,以证明的房主的身份。但是您的发票丢失,对于您出售房屋缴税上会存在不同比如说营业税,如果符合差额征收的标准,个人所得税想用收益额去计算差额=现在出售的价格-当时购买的价格收益额=现在出售价格-当时购买价格-合理费用当时购买价格是按照购房发票来核实的,契税票就属于合理费用如果您无法提供发票证明,那么税务机关就会按照您的购买价格是“零”来给您计算税费这主要看您房子具体情况确定,比如说您09年购买的房子属于非普通住宅,现在就卖,那税费基本是一样的(满五年后卖,营业税又可以是差额了,就有区别)。要是普通住宅,那税费差别可以就大了。不好意思,二手房发票还真没有听说过哪里可以补的。地税估计肯定不会给你去查档,给你复印盖章了。总之发票遗失不影响交易,您或买家可能要多交些税费
1、如果转让手续已经完成,购房合同意义不大。如果真的丢了又需要,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取档案;2、如果转让手续尚未完成,中介公司已通过交易,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复印并加盖中介公司新印章;如果不通过中介,只能与卖方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合同丢失和收据收据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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