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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
1、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意义已经不大,如果确实丢失了又需要的话,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调取档案;2、如果还没有完在过户手续,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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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产权证书是必要的发票,如果购买发票丢失,你可以拿购买合同去找房间开发商,开发商有购买发票的基础,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发布丢失和无效广告,然后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充发票。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买发票不能补充,因为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必须纳税,因此不能重复开具。如果购买发票丢失,您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发票存根联系,并要求开发商出具与购买发票原件具有相同法律证明效力的证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布无效的声明。根据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的发票应当日书面发票,不得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件。
不用担心购房合同的丢失。1、买现房。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可有效成立。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而造成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如果买的是期房。而且未办理房产登记,可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丢失合同和收据造成的隐患。
一般来说,二手房屋销售合同不需要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销售合同在转让前丢失,可以与对方协商,然后签订一份。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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