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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产时交纳的定金在签署认购合同时能否退还?

2024-12-18
在签署认购合同时,通常需要交纳定金,但一旦满足特定条件,就有可能申请退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以两倍金额的定金来进行赔偿。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已签署的合同,那么收到定金的一方有义务将所收取的定金给予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当充当信用价值或被归还。反之,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未能达到合同预期效果,则对方有权拒绝对其提起的定金返还请求。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也需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退还定金。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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