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议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的陈述,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涉及两种情形,一种是有权解除,即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解除权,该法定情形包括三类,一类是劳动者存在主观过错(包括试用期不合格),第二类是劳动者因病或劳动能力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经调岗后仍不胜任,第三类则是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经营困难甚至无法存续或者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这当中,第一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另外两类则需按工作年限长短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是无权解除,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议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1,625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