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1·虽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的年休假按已经工作时间折算,但是,职工公司安排休完了年休假,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得扣减工资。职工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休完了,再休息后期请假就没有工资了。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离职员工没有休完的年休假:如果单位安排你休假,因为个人原因没有休假的按照一倍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的,按照三倍工资计算!国家带薪年休假规定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女职工产假期间,发给产假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引产的,怀孕不满4个月的,给予产假15天;满4个月的,给予产假42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即引产前工资支付。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5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