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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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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的规定你可以看看以下内容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1.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补偿,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是指单位没有违法或者过错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自行约定进行的弥补性补偿,而赔偿是指单位有违法或者过错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惩罚性赔偿。2.是否提前通知或者是否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两码事,分别计算。3.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实际工龄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计算)。代通知金按照上个月应发工资计算。4.单位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为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因工伤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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