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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是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购买的房屋,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的增值...
离婚时分房屋增值部分,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才能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不能分,依法归个人所有。如果共同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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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是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购买的房屋,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原则上平等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原则上平等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离婚时分房屋增值部分,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才能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不能分,依法归个人所有。如果共同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婚后因市场情况增值的,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视为房产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房地产的增值是装修造成的,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不应视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然后离婚时,非购房者可以主张装修升值部分的权利。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装修升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必要时不均分,由夫妻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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