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呢

2021-11-23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婚后因市场情况增值的,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视为房产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房地产的增值是装修造成的,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不应视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然后离婚时,非购房者可以主张装修升值部分的权利。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装修升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必要时不均分,由夫妻双方协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