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能否将安置房视为遗嘱中的房产?

2024-11-26
在房地产产权证书尚未颁布的情况下,关于房地产遗嘱公证的实践并不适宜进行。原因在于,在执行遗嘱公证时,通常需要提交房地产产权证书作为必要文件。如果遗嘱中没有房地产产权证书,公证机关通常不会受理。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所立,并经过公证部门审核确认的遗愿。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对遗产或其他事物进行个性化处理安排。遗嘱可以通过书面、代理、口头或公证等多种形式设立。其中,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2、若已出国定居,则需提交护照、有效旅行证件或通行证复印件,同时,已经注销户口的当事人还需提交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录情况材料来加以证明;3、涉及遗嘱的财产清单以及相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4、遗嘱文书原件;5、遗嘱公证申请书(需包含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点、家庭情况、工作单位以及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详细信息);6、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和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