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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1.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因此降低其工资。 2.表现不好,应该有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以及降职降薪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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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女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女职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应当顺延,孕妇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因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顺延,随意降低其基本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有法律法规保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克扣工资,停薪留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公司继续降低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态度,要求调查上司的违法行为,回收自己的工资。如果没有效果,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女员工怀孕期间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调岗;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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