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十七条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
第十七条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样的,是指内容合法,各要素齐全,书写规范,订立的程序合法。不正规的劳动合同,是指在前述项目中存在缺陷。不正规的劳动合同,可能因为一定程度的缺陷需要完善,但不一定没有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只有构成劳动合同,内容不违法的部分,订立过程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都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