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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也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根据旧的劳动法,你们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2、如果你们单位无正当...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最新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非法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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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辞退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
辞职现象越来越普遍,辞职时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经济损失。以下是《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最新规定:《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员工辞职权,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实质性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30日以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员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一百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聘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3、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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