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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接送孩子受伤,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不是工伤。但其中见义勇为的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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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所以,只有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看就餐时间是否可以由你自行支配。如果在你单位规定的就餐时间段内,你可以自由支配,比如在午餐一小时内可以外出就餐,顺便逛个街,或者还可以午睡等等,这样的就餐时间原则上就属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你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不属于上班时间。另外,你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就餐时间属于工作时间以外,如果有规定的话也需要由你单位与你们员工双方约定,或者通过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加以规定;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不能作为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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