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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租赁房屋漏水造成的楼下损失,要根据房屋漏水的原因来确定。 (1)房屋装修造成漏水、楼下损失的,由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的行为。租赁人有租赁义务,室内设施包括自来水管道的修理责任也在房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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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质性原因为出租人责任,使用不当为承租人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了相应的保修期限,具体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至于缺陷是由于施工、勘察还是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是开发商和这些单位之间的问题,和购房者没有关系。如果超过维修期,维修的责任就在物业公司,它可以申请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别忘了我们在办理产权的时候都缴纳了维修基金。
在租赁的房屋中发生渗漏现象时,通常情况下,应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未能立即展开修复工作,承租方可代行维修之责,并在修理完毕后,向出租方索取相应的费用。如若有明确的证据显示,租赁的房屋渗漏系承租方所导致,那么将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出租方理应对租赁物负有维护和修缮的义务,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以约定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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