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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反和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
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将解除的理由事先通知本单位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当,有权提出意见;认为违反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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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情况。三十七规定的是劳动者可以无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38、39规定的是劳动者或者单位在符合列举情形下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40条规定的单位在符合列举情形下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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