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义务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从2008年1月至2011年至12月30止2011年1月至5月期间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这5个月我可以拿双倍工资吗? "2008年1月至2011年至12月30止"你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是否打字错误了?如果是2011年12月30日止,那么2011年1月至5月期间在合同期内呀。 我估计你的合同期至2010年12月30日止吧?如果是这样这5月公司必须支付你双倍工资。可以由我们出面先与公司调解,如果其不同意还可以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只要你符合以上规定,你的用人单位无权强制留你或者扣留你的工资,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在收集一定证据后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9人已浏览
1,391人已浏览
11,753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