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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该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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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孕期内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条规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处于孕期内的女性职工。因此,女职工怀孕期间并非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指不能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等方式解除合同。因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不一定,虽然如果员工的确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话,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但是即使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仍然需要对工伤员工的具体情形加以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慎重解除与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或劳动能力鉴定期间,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或劳动能力鉴定期间,不能停缴工伤员工的社会保险,防止因社保停缴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由用人单位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但是判定劳动者尤其是孕期女职工严重违纪需要慎重,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劳动者确属严重违纪才行。如果是一般的违纪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单位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当合法,其次经过与劳动者民主协商(主要是避免违法条款、明显有失公允的条款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后经过公示。建议你补充一下怀孕女职工的“严重违纪”的具体行为,以及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规定,来帮你看看是否属于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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