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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 3)开发商较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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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 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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