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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不得减免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另外,国务院发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使用者不得因女职工怀孕...
1,当事人的情况,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知(一)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并不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只需要给付劳动者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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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找单位问明情况!如果是无理克扣或者故意无故拖欠的,可以去劳动部门起诉声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发放应得的工资!等于是在8月15号拿到的是7月3号到7月25号的工资,9月15号拿到的是7月26号到8月25号的工资.现在离职了其他的所有没有结算发放的工资都应在最后一个工资发放日结清并发放!也就是10月15号!其实单位里发工资有延时是正常的不过也要有正当理由晚发要及时告知员工.虽然有延时也不能无故无限期的延时!晚了1天2天员工不计较也算了如果员工要告单位也可以告了!但是超过3天以上就不因该了!有正当理由也不能延迟发放!如果你所计算的工资属实单位有没发放!先去单位的人力或者管工资的部门去问明情况有异议的要和他们说明!要是他们不愿意发放的有没正当理由那就不要犹豫了去劳动部门把你的情况和工作人员说明质询下!提出劳动仲裁!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不过你的工资计算要的确是单位因该发而不发或者故意无故拖欠的!要属实!就可以了!现在的劳动法都是以保护劳动者为主的!不要怕去告他。
1,没签劳动合同,你爱人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之差额;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你爱人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爱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爱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可以投诉。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先生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你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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