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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工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补偿金属于工资薪酬吗的答案很简单,补偿金并不属于工资薪酬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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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属于工伤补偿的一种。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享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停工留薪期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劳动者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年终奖属于职工薪酬。 2、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3、同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4、因此,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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