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
劳动监督投诉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文件; 二、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投诉应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文件。写投诉文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由投诉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在受理之日立案调查。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必须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受理,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向投诉人传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传达投诉人。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9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1,4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