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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末位淘汰是指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每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来辞退排在末位的几名员工,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这种末位淘汰制...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淘汰员工的做法,本质上是企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是以合理的制度安排为理由而已,该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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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终止劳动合同。
最终淘汰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最终淘汰或竞争的形式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雇劳动者。一般来说,被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的理由解雇是不合法的行为。使用者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正规手续: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使用者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使用者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工人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前3天通知使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来试用期内的工资。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注意,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有正规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是试用期,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自身权益的损害。2、劳动者是正式员工:劳动者是正式员工,如果想和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别的约定,劳动者的退休不需要征得使用者的同意。3、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内的员工,用人单位想要解雇员工,必须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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