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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
1、开发商没按时办理房产证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进行协商沟通,合同中对拖延办证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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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了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户主可以带着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前提是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已经获得了房屋的大产权证。
1、开发商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咨询逾期办证的原因并进行催告沟通,逾期办证届满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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