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劳社呈[20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有工龄的概念以及种类可知,派遣合同不算工龄。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用人方式,具有独特的特性,使其更接近于人才租赁模式——不追求对个体劳动者的完全拥有权,而只注重劳动力的实际使用效果。在雇佣关系中,员工将签署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全权负责缴纳社会保障金、发放薪酬以及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事宜。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名义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真正代表劳务派遣公司为实际用工单位提供服务的现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8人已浏览
9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