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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属于用工单位员工?

2024-12-14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用人方式,具有独特的特性,使其更接近于人才租赁模式——不追求对个体劳动者的完全拥有权,而只注重劳动力的实际使用效果。在雇佣关系中,员工将签署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全权负责缴纳社会保障金、发放薪酬以及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事宜。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名义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真正代表劳务派遣公司为实际用工单位提供服务的现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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