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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初始入账时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厂房没有达到预定用途前,土地的摊销计入厂房的成本,达到预定用途后,土地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权是...
购入土地使用权按几年摊销的问题应当按照购入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确定,一般的情况下:1,租赁的有30年的20年的;2,划拨的按照划拨用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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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均分摊法这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平面使用土地分摊和划拨用地分摊,其分摊面积一般按照共有使用者之间各自在该宗地内拥有的地上附着物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来确定。可用以下公式计算: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使用者独立拥有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共有土地上全部使用者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总和×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二、土地价值最大化分摊法。适用于底层为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的楼房,这种方法主要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底层,住宅层分摊院内土地面积,土地只作为附属形式存在,体现了土地价值最大化。三、土地用途分摊法。或称地价分摊法,适用于对多层多用途建筑物进行土地分摊。在土地利用当中,由于土地用途不同,层数不同,土地产生的价值就不同,按照不同用途地价在土地所有用途地价中的比例对土地进行分摊,确定使用者拥有多少土地面积,应承担多少税费,可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一种方法。四、楼价分摊法。适用于对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土地进行分摊。如果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需要交同样的税费,就不太合理,所以还应利用楼价对同一用途不同楼层的土地进行分摊修正。由于不同层数的楼价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的,楼的地价则不变,所以用楼价来修正地价可以说是一种操作简单的办法。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应该各有千秋,平均分摊法操作比较简单,但由于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土地面积平均分摊产生的利弊不同。土地价值最大化分摊法较实用,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土地用途分摊法与楼价分摊法理论上较合理,尤其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扩大,土地转让行为、改变用途行为发生频繁,这种方法就显得更加公平、合理。我国的土地使用情况中作为居住用途的土地面积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但是一个小区不可能均等地全部划分为私人的土地,剩下的公共部分的使用就要求分摊给业主来使用和管理。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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